办理条件:
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:
1、全国31个省市、自治区户籍人员在昆明合法稳定就业、就学、居住;
2、以上省市人员身份证有效期满、损坏换领,或丢失、被盗。
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:
云南省内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昆明合法稳定就业、就学、居住;身份证有效期满、损坏换领,或丢失、被盗。
注:首次申领身份证须回户籍地办理。
办理材料:
1、到期换领、损坏换领身份证:原居民身份证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(学生提供学生证)、填写《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》;
2、补领身份证:户口簿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。
办理流程:
1、居住地受理:本人到居住地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,填写《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》,缴纳证件工本费。其中,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,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。
2、户籍地签发: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、补领申请后,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机关,户籍地县级机关及时审核签发。
3、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:居住地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,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,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。换领证件的,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。